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暨江苏省口腔医院、江苏省红十字口腔医院,是江苏省第一所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江苏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单位,现为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口腔医学会会长、江苏省医... 详情
院徽中的"1974"表示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溯源于1974年设立的江苏新医学院医学系口腔专业。图中的S形由上、下两部分相互交织组成,象征着唇齿相依,图形中的口腔器械鲜明地表现出口腔医院的特征。同时,S又是江苏省简称(苏)以及口腔医学...
敬人敬业 敬人,语出《论语》,“敬人者,人恒敬之”。 敬业,语出《礼记》,“敬业乐群”。朱熹有曰:“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 至精至诚 语出孙思邈的《大医》论,要求医术精通细致,精益求精,医德真诚笃实。
临床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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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一流课程建设推进会 |
开学首日院领导巡查“第一课” |
我院教师荣获全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 |
我院召开口腔医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进会 |
我院教师在2019年全国高校(医学类)微课教学比赛中取得佳绩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即江苏省口腔医院是江苏省第一所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江苏省口腔医疗、教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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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19级五年制一班和20级五年制三班开展“成长导师话使命”活动 |
我院18级5+3一体化班和20级5+3一体化班开展“成长导师话使命”活动 |
我院19级五年制口腔2班开展“成长导师话使命“活动 |
我院举办“活力冬季,强身健体”拔河比赛 |
我院爱牙社举办知识宣讲与折纸趣味教学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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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规范化显微根管治疗学习班暨“俊南杯”牙体牙髓病学论坛 |
我院召开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首场申报动员会 |
我院喜获1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 |
第三届“紫金杯”全国口腔种植修复辩论会在宁成功举办 |
“优秀青年学者”系列论坛第四讲成功举办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即江苏省口腔医院是江苏省第一所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江苏省口腔医疗、教学... 详情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分别于2008年、2011年、2014年、2018年进行了成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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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晨报:定期检查可及早发现口腔常见病 |
南京晨报: 保护好乳牙关系到恒牙健康 |
南京晨报:宝宝出生后就要关注口腔卫生 |
南京日报:儿童口腔溃疡 警惕手足口病 |
南京晨报:儿童牙外伤应及时到医院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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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晨报:成年人龋患率超40%,当心牙齿“提前下岗” |
交汇点:口腔专家提醒:限糖减酸,口腔健康全身健康! |
现代快报:20颗乳牙坏了18颗,6岁男童满嘴都是坏牙 |
扬子晚报:牙病也会“欺少壮”,限糖减酸才能有一口好牙! |
交汇点:被热议的“发腮”,真的是成年人过不去的坎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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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学者”系列论坛第二讲成功举办 |
江苏省口腔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优秀青年学者”系列论坛首次活动成功举行 |
我院举办口腔专科护理管理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班 |
我院成功举办2018年中美口腔正畸原理与技术高峰论坛暨南京医科大学金陵医学论坛 |
院长致辞阳春三月,在迎奥运的喜悦中,我们口腔医学院校友网 开通了,这让我们口腔人的心情更是无比欢快。在此,我谨代表南医大口腔医学院向为校友网 开通付出辛勤劳动的校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海内外的广大校友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最真切 的祝福。 详情 |
校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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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本部: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36号(上海路1号) 邮编:210029 导医台电话:025-69593100 门诊办公室电话:025-69593120 夜间急诊电话:025-85031791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上海路站下车;公交5路、13路、9路、29路、18路、3路、43路、109路等,在莫愁路或五台山站下车
第一门诊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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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门诊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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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旗面为红色,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红色象征革命,黄色的锤子(榔头)、镰刀代表工人和农民的劳动工具,象征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产生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党旗由各级党组织模仿联共(布)党旗的式样自己制作。具体规格式样不尽相同。1942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对中国共产党的党旗样式作出决定:“中共党旗样式长宽为三与二之比,左角上有锤子镰刀,无五角星,委托中央办公厅制一批标准党旗,分发各主要机关。”这样,中国共产党第一批制式党旗随即在延安诞生。
当时制作的标准党旗为长120厘米,宽80厘米,左上角的中间(全旗四分之一处)为黄色斧头镰刀,直径为30厘米。旗裤为白色,宽6.5厘米。旗裤不包括在整个旗的尺度之内。
二、规范
对于党旗党徽的式样及其规范化问题,中央曾多次提出并逐步形成了统一明确的规范。
1942年4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中共党旗式样,长宽为之比3:2,左角上有斧头镰刀,无五角星”,并委托中央办公厅按此要求制一批党旗分发各主要机关。这是迄今为止查到的最早的关于党旗的规定。
1949年军委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入党仪式所用党旗尺寸的规定》:“暂规定(宽)八十厘米,横一百二十厘米之红旗,左上角的中间为黄色镰刀、锤头,其直径为三十厘米。党旗旗杆左套为白色,宽为六点五厘米,亦即旗面横长十八分之一强。旗杆样式与矛头与军旗制法相同。”中央宣传部在同年10月11日曾函复军委总政治部“同意在党旗未统一规定前按暂行规定之样式试用”。1951年6月17日,中央曾对华东局关于党旗式样的请示予以批复:“在党中央未正式规定出党旗的统一式样以前,在党的三十周年纪念时,各地可按旧例,一律采用红旗加镰刀锤头,不必在旗上加中国共产党等字。”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实现党旗和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规范化,1995年4月,中央责成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党旗党徽的制作和使用的规范化问题提出意见,并起草《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996年9月,经中央批准,中央办公厅印发了这个《规定》。《规定》共12条,它对党旗党徽的性质、式样、规格、制作和使用等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并附有党旗党徽的标准图案和制法说明。
《规定》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党旗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的尊严,使党旗党徽的制作、使用规范化”。同时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党旗党徽”。党旗党徽的式样为:“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参照国旗的通用规格,规定党旗有五种通用规格。并指出,“在特定场所需要非通用规格党旗的,报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用于悬挂的党徽的具体尺寸,由使用党徽的党组织提出并报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批准。”
《规定》指出,“党旗和用于悬挂的党徽,由中央组织部从生产国旗国徽的企业中指定企业,按照本规定所附的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法说明制作。”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便于加强对党旗党徽制品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党旗党徽产品的质量,维护党旗党徽的严肃性。
《规定》第六条指出党旗的使用范围是:(1)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2)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党日活动;(3)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党旗。同时规定:按照国旗法规定应升挂国旗的场所,一般不同时悬挂党旗。
《规定》第七条指出党徽的使用范围是:(1)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的印章(印模)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2)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3)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党徽图案;(4)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
《规定》还指出:悬挂党旗党徽,应当置于显著位置。使用党旗党徽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旗党徽。党旗党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规定》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应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当事人党的纪律处分。
三、制作说明
党旗上党徽两面相对。为便利计,本件仅以旗杆在左的一面为说明标准。对于旗杆在右的一面,凡本件所称左均应改右。
1、旗面长宽之比为3∶2,旗面左上方1/4部分缀党徽图案。
2、画旗面长与宽中线将旗分成4等分的长方形,左上方长方形内划出横18竖12等分的小方格。党徽图案切于8×8小方格的正方形内,正方形的上部与旗上边空3格,左侧与旗左边空4格。
3、旗杆套为白色。
4、党旗有5种通用规格:长288厘米,宽192厘米;长240厘米,宽160厘米;长192厘米,宽128厘米;长144厘米,宽96厘米;长96厘米,宽64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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