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现学院、医院快速发展历程,展示优秀发展成果,传承优良文化传统,更好地迎接建院50周年,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的照片、物品等院史资料。
一、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学院、医院全体教职员工(含离退休员工)以及曾在院学习、实习、培训、进修的人员。
二、征集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三、征集内容
能够反映学院、医院历史发展进程的任何资料和实物,如视频、音频、照片、图片、文字材料、用具、标识标牌等,包括但不限于:
1. 介绍学院、医院各个时期相关情况的各类新闻报道、文章和出版物;
2. 反映学院、医院各个时期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重要成果的文件、证书、奖状、奖杯、奖章等;
3. 记录学院、医院各个时期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笔记、手稿、文件和信函等,含早期的临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 记录学院、医院各个时期来院视察、参观、访学的照片、影像、记录、文章及相关报道等资料;
5. 学院、医院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各类文件、媒体宣传材料、纪念徽章、各类证件、纪念品等;
6. 反映学院、医院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如建筑物、科室合影、个人工作与医院场景照片)和带有不同时期学院、医院名称、标记的物品(如办公家具、服装、工作用品)等;
7. 学院、医院各个时期编写的教材和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器械等;
8. 反映或记载学院、医院医护教职员工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
四、使用方式
1. 实物捐赠。对愿意将自己收藏的学院、医院院史资料、实物无偿捐赠者,南医口腔将颁发捐赠证书和纪念品。捐赠形式不限,可个人,也可以科室、支部、单位等集体。
2. 复制复刻。南医口腔在不损坏原物的基础上将复制(翻拍)或者复刻后归还本人。
3. 借展。实物由南医口腔负责保管使用至展出结束,所有权仍归物主。
五、报送方式
1. 背后故事等现场报送:报送人将资料物品实物报送至院长办公室。
2. 电子邮件报送,请注明“院史馆建设”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
3. 快递信件,请注明“院史馆建设”。
六、注意事项
1. 实物和老照片所有人均需留下详细的个人信息,所有物品均请附上说明(包括物品年代、主人公及背后故事等)。
2. 报送人应保证所提交物件的合法性与公正性,若发生经济、法律纠纷等类似情况,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周老师 025-69593186 15705111895
2. 联系地址: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1号)
3. 联系邮箱:nykq50@njmu.edu.cn
4. 邮编:210029
我们期待与您共同见证并铭记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的每一个历史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