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通知(2013)
发布时间:2013-01-15 浏览次数:10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2)3038号),201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即将开始。有关选拔简章及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已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上公布。凡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江苏省教育厅为国家留学基金江苏地区受理机构,负责省内机构和单位申请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以外单位的攻读博士学位类别的申请)以及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受理工作。
我校申报工作于2013年3月1日开始, 2012年3月10日截止。请各部门和相关人员按照培养规划,对照选拔条件,做好人选的推荐和自荐工作。申请者需出具申请报告,并经所在部门同意纳入各部门的培养计划。申请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一式三份报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申请材料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审核、整理、装订,详情请查阅“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项目指南》。
江苏省申报地点:江苏省教育厅2002室(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联系人:闫莉,电话:025-83335212,传真:83335214,电子邮件:jeaie_yanl@ec.js.edu.cn。
我校申报地点: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留学生公寓102室)联系人:林真,电话:86862020,电子邮件:clarelin@njm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