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伦理委员会制度与审查申报通知(已废止)
发布时间:2012-07-02 浏览次数:94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伦理委员会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临床研究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增强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和支持。
审查范围包括:
药物临床试验项目;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
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
审查类别包括:
初始审查;
跟踪审查;
复审。
伦理委员会有权:
批准/不批准一项临床研究;
对批准的临床研究进行跟踪审查;
终止或暂停已经批准的临床研究。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伦理委员会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03版制度、指南及标准操作规程。供申报人参考内容见附件。
附件列表:
1. 伦理委员会制度
1.1 伦理委员会章程
1.2 利益冲突政策
1.3 审查会议规则
1.4 伦理委员会人员职责
2. 伦理审查申请和报告
2.1 伦理审查申请和报告指南
2.2 送审文件清单
2.3 各类伦理审查申请和报告表
AF/SQ-02/03.0 | 初始审查申请 |
AF/SQ-03/03.0 | 修正案审查申请 |
AF/SQ-04/03.0 | 研究进展报告 |
AF/SQ-05/03.0 | 严重不良事件报告 |
AF/SQ-06/03.0 | 违背方案报告 |
AF/SQ-07/03.0 | 暂停/终止研究报告 |
AF/SQ-08/03.0 | 结题报告 |
AF/SQ-09/03.0 | 复审申请 |
2.4 临床试验方案和知情同意书内容要求
AF/FJ-07/03.0 | 临床试验方案的内容 |
AF/FJ-08/03.0 | 知情同意书的内容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伦理委员会
201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