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口腔器械和卫生材料招(议)标书
发布时间:2010-12-09 浏览次数:124一、招(议)标目的:
为保证医院2011年临床使用的耗材和器械的高质高效低价,完善医院医用材料招(议)标采购制度,形成竞争有序、高效规范、监管有力的运行机制,降低采购价格,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二、招(议)标的品种范围:
见招标材料目录明细表(电子)。
三、标书内容和要求:
1、 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 加盖本企业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4、 由产品注册证登记表中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的委托授权书,并加盖其公章。
5、 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6、 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7、 投标书一式两份,要求密封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8、 投标单位本着自愿原则可在合法范围内支持医院学术活动。
9、 在购销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欺诈行为则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投标报价:
每个品种按规定单位报实价,所有卫生材料要注明品牌、规格。
五、评标要求:
招标人在对投标人的品牌、实力、信誉、价格、业绩、性能及服务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六、签定和执行合同
医院和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价格。
七、其他要求:
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邀标书要求的接受。
2、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严格遵照标书内容应标,投标书不符合邀标书的要求即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发布时间:2010年12月9日。投标文件发布地点: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人: 吴筱林
联系电话:85031793
4、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7日17:0 0时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制作的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达医院采购中心。
江苏省口腔医院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