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报名须知
发布时间:2008-12-26 浏览次数:376200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时间:12月17日至2009年1月4日
二、考生须于2009年1月6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报名
三、有关考试工作信息请查阅南京卫生网人事处项目下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栏目(http://njhinet.nj.gov.cn)
四、2009年职称考试用书征订和报名同时进行,因审核不通过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所订的书一律不退款。
五、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提交的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1、《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报名点审核后原件退还考生本人(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09年护理、助产专业在校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评审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报考专业代码在026-089及114专业的考生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报考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原岗位及现岗位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统一印发的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2008年10月11、12日护士考试不合格人员提供网络上下载的成绩单打印件)。
8、晋升职称前应到基层服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下基层服务的相关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
9、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报考护士专业除外)
10、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复印件。(报考护士专业除外)
11.交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底。。
六、报名费:5元;考试费:中级每门70元,初级每门50元。
七、 联系电话:85031860
人力资源部
200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