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医科大学“十一五”第二批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26 浏览次数:375各相关学院、部(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改革,推动我校高等医学教育的创新与发展,鼓励医学教育研究与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育研究与实践工作,根据学校《南京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指南》,在校“十一五”第一批教育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决定进行第二批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选题须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现实性,鼓励有开拓性、独创性的选题,鼓励解决教学实际问题、解决学科建设需要问题、填补交叉学科及空白领域的选题。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
2、选题的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力求具体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3、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研究者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条件。课题申报人必须实际主持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工作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4、已有校级在研项目但尚未完成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当年的教研项目。
5、校级教研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长期项目可分阶段申报。
二、课题申报
1、校内课题申报
各学院、部门项目参照《校内教育教学研究指南及管理办法》(附件1)申报,以指导项目和自选项目相结合,但自选项目原则上不超过总项目的20%,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三个种类申报。
2、附属医院项目申报
学校教务处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和生产实习科在对各附属医院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非隶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见附件2),请各医院参照此指南参加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十一五”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3),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2、请校内各有关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至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2号教学楼270室);
附属医院请邮寄至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邮编:210029;
联系人:刘金波 唐文 联系电话:025-86862659;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jyzx.n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