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25 浏览次数:381各科室、教研室: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今后的基金管理工作将依照《条例》这一国家法令从严要求,希望各位老师在申请项目前,仔细研究《条例》,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
1、2009年启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9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按附件说明撰写。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等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含一份原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版本号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电子版不超过100M。面上项目资助经费预算请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建议不低于35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25万元左右,重点项目则为180万元左右。
请各部门在2009年2月25日前将《南京医科大学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纸质申请书和电子文本统一报送至院科教办,逾期不予受理。
2、《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www.nsfc.gov.cn)查询,或至校图书馆、院资料室查阅。
3、申请者须正式受聘于我校或我院且每年在学校或院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事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
4、我院具有博士学位的医务人员及研究生导师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申报或作为项目参加者参与申报,并将此列入我院对博士及研究生导师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限在2009年1月1日前未满3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并且未曾获得过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主。
6、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即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每个项目的申请者限为一人。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不具有高级技术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原则上不要超过二项
7、申请书中的研究起始年限一律填写2010年1月1日(特殊说明的除外)。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南京医科大学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联系人:徐 艳、郑阳玉 电话:85031976
科教办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