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宗旨与目的
本会定名为“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校友会”(英文译名: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 Stomatology School Alumni Association,简称NMUSSAA )。
本会是由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校友自愿联合结成的群众性团体。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加强口腔医学院与海内外校友及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增进相互间的友谊,用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国内外宣传母校和口腔医学院,扩大母校和口腔医学院在海内外的影响,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学校和学院的事业发展。帮助母校、学院、医院在海内外筹措办学经费和物资,发挥海内外校友的智力优势和广泛的影响,为母校和学院的发展作贡献。促进教学、医疗、科研、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传承南京医科大学和口腔医学院的优良传统,为学校和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团结海内外校友努力开拓,不断创新,共同为祖国高等医学教育和口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本会接受南京医科大学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36号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第二章 会员
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校友均为本会会员。
曾经在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工作学习过的员工、各类进修班学习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均为口腔医学院校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校友会常设委员会。委员会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体会员负责,委员会由30至50名委员组成;委员名额按校友各年级、各地区分布情况分配,人选由各年级各地校友协商推举产生。
常设委员会,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常设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 讨论和决定校友会的工作的方针、计划及重大问题。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 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资助;
(二) 校友捐赠;
(三)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赠;
(四) 利息;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经济往来账目管理挂靠口腔医学院财务科。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经2004年10月10日委员大会表决通过。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委员会。
本章程自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校友会核准之日起生效。